各处室、各班级:
根据长沙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《2020年长沙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分配和评审方案》文件的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就做好2019-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机构
1、学校成立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。负责组织、指导、检查、监督全院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。
顾 问: 谢 勇
组 长: 张继伟
副组长: 邵崇云、罗继来、曾 勇、王建军
2、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生工作处(学生资助管理中心),按照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各系进行奖助对象的推荐和评选,审查拟评对象资格及相关信息,组织对拟评对象进行鉴定,整理评审结果并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查。
主 任:邵崇云
副主任:胡承浩、黄晓强、周 婷
3、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评审监察小组,负责整个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,接受学生投诉、举报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评审领导小组,并提出处理意见。
负责人:王南江 举报电话:139 7581 3936
二、评审条件及金额发放办法
1、基本条件:
(1)国家奖学金申报者,必须是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;
(2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共产党领导;
(3)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4)诚实守信、尊敬师长、道德品质优良;
(5)热爱学习,成绩良好,积极参加实习实训;
(6)热爱劳动,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各项公益活动;
(7)思想品德综合测评为良好以上,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;
(8)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同一年级前5%(含5%);或者成绩达到前30%,且在道德风尚、专业技能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。
2、金额标准及发放办法
每人每年6000元,一次性发放;
三、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
1、宣传发动(9.29-10.11):领会文件精神,成立相应的基层组织,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;
2、学校初审(10.12-10.13):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报学校领导小组集体评审。
3、学校公示(10.14-10.21):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监察组将学校评审结果在全院公示(含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)。
4、上报(10.21):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要求组织文件、材料,将学校最后审核结果上报长沙市学生资助中心。
四、评审要求
1、严格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;
2、严禁评审过程中隐瞒事实,弄虚作假,行贿受贿,变相索取和敲诈。一经查出,学生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,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;对违纪的教职工一律严肃处理并开除;违法交司法部门处理;
3、严格评审程序,不准走过场、搞形式,要实事求是地充分发动学生参评,评出风格、评出感恩、评出典型;
4、所有拟评学生信息资料必须认真书写或录入,内容必须真实,并存入个人档案;
5、下列学生原则上不予评定奖学金:
(1)对不履行学生义务,恶意拖欠学杂费的;
(2)经常吸烟、酗酒、养宠物等高消费的;
(3)违反学校规章制度,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;
(4)请假休学离校的。
长沙涉外旅游职业中专
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